今天(3月4日),“三亚发布”微信公众号发布“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三亚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的通知”。《三亚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提到,新落户三亚市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并开展实质运营的数字经济企业,实缴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(含)的,按实缴注册资本1%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。对投资三亚市数字经济产业重大项目,且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中非财政性资金部分超过2亿元的,给予非财政性资金部分1%额度奖励。此项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(央视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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